1.归档期间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的事物性变动主要包括:

(1)删除或废弃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

(2)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和交叉索引;

(3)对审计档案归整工作的完成核对表签字认可;

(4)记录在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与审计项目组相关成员进行讨论并取得一致意见的审计证据。

2.归档后的变动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1)注册会计师已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得出了恰当的审计结论,但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不够充分;

(2)审计报告日后,发现例外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实施新的或追加审计程序,或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新的结论。

提示:

(1)在审计报告日后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是一项事务性的工作,不涉及实施新的审计程序或得出新的结论。

(2)归档后的变动涉及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